7月19日15:00前: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。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,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,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。具体操作方法: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进行补填志愿。
7月19日: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。录取时,根据考生志愿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、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。
(资料图)
7月20日: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。补录考生于上午10:00后自行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。
7月21日: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。已被学校补录录取,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。
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,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。
2、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。
3、信息技术、音乐、美术会考科目合格。
4、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录取(已被普通高中录取,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,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,不得再参与补录)。
院校代码院校名称科类计划性质最低分
1053防灾科技学院文史统招483.0951182
1074天津科技大学文史统招494.0941052
1116河北地质大学文史统招481.1030852
(原石家庄经济学院)
1127保定学院文史统招474.1040832
1129唐山师范学院文史统招474.1050852
1132石家庄学院文史统招470.1060882
1134邢台学院文史统招460
1135沧州师范学院文史统招472.0911142
1140唐山学院文史统招478.0971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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